2012-03-02 18:44 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點擊: 次
摘要:清華大學的前身是清華學堂,始建于1911年,曾是由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建立的留美預備學校。1912年,清華學堂更名為清華學校。1925年設立大學部,開始招收四年制大學生。1928年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,并于1929年秋開辦研究院。 清華大學設有理學院、建筑學院
清華大學的前身是清華學堂,始建于1911年,曾是由美國"退還"的部分"庚子賠款"建立的留美預備學校。1912年,清華學堂更名為清華學校。1925年設立大學部,開始招收四年制大學生。1928年更名為"國立清華大學",并于1929年秋開辦研究院。
清華大學設有理學院、建筑學院、土木水利學院、機械工程學院、信息科學技術學院、人文社會科學學院、經濟管理學院、法學院、美術學院、公共管理學院、應用技術學院等11個學院共44個系,并正在籌建醫(yī)學院,逐步成為當代中國一所著名的設有理、工、文、法、管理、藝術和醫(yī)學等學科的綜合性大學。
清華大學現(xiàn)有教職工約7100人,其中中科院院士24名、中國工程院院士24名,正高級職務900余人,副高級職務1200余人。他們正在以自身的學科優(yōu)勢同世界學術界對話,擔當著"科教興國"的重任。
清華大學所傳承的是培養(yǎng)具有"為國家社會服務之健全品格"的人才的教育理念,建校至今,她共培養(yǎng)了近10萬名畢業(yè)生,其中包括一批又一批中華民族引以為豪的學術大師、興業(yè)之才和治國之才。清華大學一直是全國最優(yōu)秀考生心向往之的所在,目前,清華在校全日制學生20000多名,其中本科生12000多名,碩士生6200多名,博士生2800多名。
法學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華有很長的歷史。1925年清華學校增設大學部后,次年便成立政治學系,并開始在政治學系開設法律課程。清華改為大學后,1929年根據大學組織法,正式設立法學院,下設政治、經濟二系,院長為陳岱孫先生。當時法律與政治不分,因而只設了政治、經濟兩系,法律課程仍然附設于政治學系內。政治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有法學原理、國際公法、憲法、行政法、民法通論、刑法通論、中國法制史、國際公法判例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組織等。
依照當時的大學組織法,法學院應設法律學系;梅貽琦校長也認為"法學理論之研究,為大學中所應注重,而為普通法校所忽視者,故愿于此方向,一為矯正"。經過數(shù)年籌備,1932年經教育部批準,法學院正式添設法律學系,并提出"本學系宗旨,系對于應用及學理兩方面,務求均衡發(fā)展,力避偏重之積習,以期造就社會上應變人材,而挽救歷來機械的訓練之流弊"。此時由燕樹棠先生主持系務。然而嗣后國內一部分人士主張停辦文法科,教育部亦迭令清華大學停止招收法律學系學生,系務遂于1935年中斷,所有政治學系、經濟學系學生所需要的法律課程,仍附設于政治學系內。
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,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、南開大學在1938-1946年共同組成國立西南聯(lián)合大學,三校共建法商學院,下設法律、政治、經濟、商學四系,院長為陳序經先生,法律學系由燕樹棠先生負責。
清華大學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長的歷史。在梅貽琦校長的提倡下,清華大學非常重視學術研究事業(yè)。1929年經教育部批準,清華大學開辦研究院。1930年秋季,政治學系開辦法科研究所,以為"大學畢業(yè)生中成績優(yōu)美、富有研究興趣者研修之所"。法科研究所設政治、經濟二學部,政治學部招收國際法方向的研究生。政治學部招考新生,非常嚴格,每年僅取一二名。政治學部開設的必修和選修的法律課程有:中國法制史、國際公法判例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組織、公法(憲法或國際公法)專門選讀與研究、英國憲法史、條約論等。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曾在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學習,并于1936年取得碩士學位。西南聯(lián)合大學時期,清華大學具有相當?shù)莫毩⑿裕3至俗约旱难芯吭汉头蒲芯克?。法科研究所設政治學、經濟學、社會學三部,政治學部下設國際法組。
1946年10月,清華大學在北京復校后,在法學院下重設法律學系,由趙鳳喈先生擔任系主任,同時政治學系仍開設國際公法等法律課程。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并恢復,由陳岱孫先生任所長,趙鳳喈先生兼任政治學部主任。是時法律學系有一、二年級本科生,并招收轉學生。法律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已相當齊全,計有25種,幾乎包含了當時所有的法律學科門類,還為其他院系開設法學通論等全校性選修課。在趙鳳喈主任的主持下,法律學系非常注重專門知識的基本訓練,增加課外閱讀時間,參考書多半是英文本與法文本,亦有中文及日文本,學生黽勉努力,教師兢兢業(yè)業(yè),給清華帶來一股清新的風氣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1949年10月20日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決定將清華大學法律學系并入北京大學。1952年全國進行大學院系調整,清華大學成為一所以工科為主的大學,整個法學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。從此,法律院系和法學教育在清華大學一度中斷。
進入九十年代后,清華大學明確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際,把清華大學建設成為綜合性、研究型、開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學。為實現(xiàn)綜合性大學的目標,1994年10月12日,校長書記聯(lián)席會議決定成立以校長王大中院士為主任的法律學系籌建委員會,開始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。在社會各界的關心、支持下,法律學系的籌建工作進展順利。經過長時間的醞釀,1995年9月8日,清華大學正式恢復建立法律學系,系主任為著名法學家王叔文教授。復建后的法律學系,旨在發(fā)揮清華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(yōu)勢,培養(yǎng)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急需的法律人才。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,法律學系從無到有,從小到大,發(fā)展到了相當?shù)囊?guī)模和水平。在"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"的治國方略指引下,學校決定重點建設并加速發(fā)展法律學科。1999年4月25日清華大學建校88周年之際,清華大學法學院正式復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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